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元月15日,对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迎江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一)检查落实
一是重点检查践行“两个维护”情况。二是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三是重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四是重点检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五是重点检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
(二)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情况。
一是重点检查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二是重点检查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三是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
(三)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一是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二是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三是重点检查党的建设情况。四是重点检查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四)检查落实巡察整改、主题教育成效情况。
一是重点检查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近几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政治监督谈话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二是重点检查整改实效。三是重点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意见箱设立地点见区检察院大门西侧公告。
区委第二巡察组举报电话:17755686073;电子邮箱:694219099@qq.com
受理信访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