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至2010年,王文勤在担任长风乡新义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救灾款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共计人民币14600元。2020年6月,王文勤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其违纪违法所得14600元予以收缴。